关于开展“2026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选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楠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102

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2415号)要求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6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选树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选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参选教师

、推选条件

我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

(一)弘扬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

(二)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

(三)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

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取得显著成绩。

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部、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师生共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发动推选,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二)教师先进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生动感人。事迹材料须由学院(部)党总支审定。

(三)材料报送

1.“2026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1

2.推荐人选先进事迹(另附,2000字之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4.推荐人照片2-3

请于4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石湫校区崇德楼2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irene8533@jssnu.edu.cn

联系人:老师电话:025-56226191

 

附件:1.“2026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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