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16-09-22 浏览次数: 1338

一、基建处:

1.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学院履行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归口管理全校的基本建设和大型维修项目,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

2.负责全校校园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年度修改工作,做好单体建筑功能研究工程立项、可研报告。

3.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及建设任务,制定和上报年度立项、项目论证、规划设计、施工计划并进行年度修改。

4.办理基建项目的立项申报、选址征地、拆迁补偿等事项,完成开工前全部报批手续,包括省发改委、市建委、规划局、人防、消防、环保、市政(绿化、上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电力、招标、质量监督、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审批,以及缴纳各项税费。

5.依据国家规定,委托和完成建筑总体和单体建设规划设计,组织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工程招标和监理招标工作、落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6.负责组织基建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和邀请报价工作,签订合同,做好材料设备的组织验收工作,确保质量。

7.协同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基建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的控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交付使用手续,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核、委托审计工作,做好基建工程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

8.协调基建工程、材料和设备在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工作。

9.负责大型维修项目的管理,参与其他维修改造项目的管理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10.承办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建处分设综合管理科、工程材料管理科。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 综合管理科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基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项目前期报批、内部管理服务、协调保障、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等工作。

具体包括如下工作:

1.负责基建管理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的组织实施工作。

2.完成校区建设项目前期申报审批工作。

1)负责校园规划的咨询、论证、调整、报批工作;

2)负责校园规划的协调、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3)对学校新建项目提出初步的可行性审核意见及建议;

4)负责新建项目的选址及红线方案论证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各类咨询、报告和方案的编制或委托编制工作;

6)负责新建项目的立项、土地指标、征地拆迁、规划、环评、消防、人防、文物、防雷、供水、供电、施工图审查等项目前期申报审批工作;

7)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土地证办理等工作;

8)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9)负责办理各类图纸消防、人防等审图、报批工作;

10)负责建设项目各项前期报批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负责校内外工作联系协调,特别是校区建设中的对外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对外服务接待工作;

4.负责文件起草、会务组织、会议纪要、印章管理、考勤考核工作,负责处内文件的送审及上报、下发;

5.负责档案管理,对基本建设处文书、技术、工程档案等进行收集、整理、立卷、编目、移交工作,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校内外各类文件的收发及传阅工作;

6.负责办理处内职工人事、劳资、职称填报工作。协助总支、工会组织职工集体活动;

7.负责处里办公用品购买及分发、负责报刊杂志订阅及复印机、办公用房、桌椅和文件柜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报销工作;

8.负责宣传报道工作,随时掌握了解工程进展情况,负责拍照、摄像、新闻采集和发布工作,负责《新校区建设工作简报》的编辑印发等工作;

9.做好基建管理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更新工作;

10.做好校区建设的后勤保障、车辆调配等工作,加强对治安保卫、后勤生活、车辆保障人员管理工作。

11.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会同审计处,负责完成代理公司、设计、勘察、监理、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各类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交学校招标办组织招标评标。

1)对工程材料管理部门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修改,并报院审计处审签,重大项目必须报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核。重大招标项目还需向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2)将各类招标项目提交给学校招标办,请其与招标代理单位沟通协调,按照不同类型项目组织招标信息的发布、投标单位资格审核、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并将评标结果对外公示。

3)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的起草及合同文本的会审、会签工作;

编写各类合同,并提交院审计处审签,重大项目需报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签署意见。签订合同,并且监督合同的履行,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各类工程招标、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合同档案的整理和归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工程材料管理科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图纸设计、方案论证、招标文件的草拟、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变更签证管理、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采购、登记、验收、入库、出库管理等)、工程款和材料设备款的支付审核及登记、竣工验收等工作。

具体包括如下工作:

1. 参与立项论证,负责建设项目图纸设计工作,编写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施工图、专项工程等项目设计任务书;

2.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方案组织论证,提出合理建议方案;

3.草拟各类招标文件,提交招标合同人员审核;

4.组织建设项目工程图纸会审、交底等工作,协调设计、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之间的关系,参与现场重大问题的处理;

5.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和做好开工项目的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审核、签证审批、造价变更、调整工作;

7.负责建筑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交付使用工作;

8.负责建设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管理工作;

9.负责建设项目材料、设备的选用、论证、调研等工作,按照国家环保、节能要求,负责建筑材料的品牌、质量、数量等监控工作;

10.负责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负责乙供材料的看样、核价,确保质量;

11.加强对工程材料设备的出入库登记管理工作,做好验收、出库领用登记管理,加强料核算工作;

12.按照施工进度及合同要求,负责材料供应商的联系、监督工作;
13.
做好材料送检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14.做好工程款项和材料款项的支付审核工作。

15.做好工程材料设备的入库、领用、验收等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6.负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验收后工程备案工作;

17.负责工程款支付进度审核工作,做好工程决算审核工作,做好相关决算资料的准备工作;

18.负责工程竣工交付后维护期内的维保、监管工作;

19.做好工程档案、变更签证、竣工验收、决算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0.做好上级各项基建统计工作的统计、填报、上报工作;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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