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新校区建设土地收储有关事项的请示》复函南京市人民政府(宁府办文〔2014〕2231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溧水校区建设所需资金由其浦口校区、小行校区土地收储和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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