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交《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加速推进老校区置换工作的请示》(苏师院〔2015〕24号),商请南京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我院浦口校区、小行校区置换工作,尽快同意签署收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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