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加速推进老校区置换工作的请示》复函南京市政府(宁府办文〔2015〕1185号),建议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收储按照“拆迁评估补偿费用+专项补贴”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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