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议对学院土地收储运作方式
发布时间: 2015-06-29 浏览次数: 281

2015629日,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加速推进老校区置换工作的请示》复函南京市政府(宁府办文〔20151185号),建议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收储按照“拆迁评估补偿费用+专项补贴”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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