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教育学院
中层党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考 核 细 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制订的《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 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遵循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纪监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 考核对象
1、对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由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监督由院纪委负责。
三、 考核内容
1、对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班子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其他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中层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或教育活动。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内容。
(3)做到每学期召集1-2次专题会议,学习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规定,研究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4)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院制定的有关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本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加强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廉洁自律情况;认真执行处级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礼品登记制度;规范和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案办案。认真核查纪检监察部门转办的信访件并及时报告核查结果;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发现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发生严重事故时,及时主动向上级报告事故的情况、原由、责任和处理意见。
(6)加强行风建设。要求本部门干部职工切实遵守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增强责任心,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乱收费行为。
2、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1)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情况。
(2)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规定的情况。
(3)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4)本人和责任对象有无违反纪律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况。
(5)加强对责任对象教育和监督,其中包括:能否对责任对象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定期与责任对象谈心,了解其廉洁自律情况和思想状况;对群众反映责任对象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当责任对象违纪受到查处时,督促责任对象配合组织调查。
(6)定期向责任人汇报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教育、监督和帮助的情况。对自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总结。
四、考核办法
采取自查和检查的办法。
(1)自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门按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本考核细则,每年自查一次,结合本部门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填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登记表。
(2)检查 每两年由院纪委牵头组织考核小组,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考核,被考核的对象汇报本单位或本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考核组查看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并以个别谈话或座谈会的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民主测评和评议。考核情况汇总后,确定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报院党委,针对被考核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考核成绩显著的,提请院党委和行政研究决定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1、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院内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由院纪委组织查处。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本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由院纪委负责解释。
六、附表
1、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
2、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
3、处级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
4、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教育学院处级领导班子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部 门 | | 主要负责人姓 名 | |
| 领 导 班 子 总 结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表格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自评等次 | A、好 | B、较好 | C、一般 | D、差 |
| | | | |
| 民主评议等次情况 | A、好 | B、较好 | C、一般 | D、差 | 弃权 | 参 加 总人数 | 统计人 |
| | | | | | | |
| 考 核 工 作 组 意 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组长: 年 月 日 |
| | | | | | | | | |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教育学院处级领导干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
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 现任职务 | | 分管工作 | |
| 个 人 小 结 | |
| | | | | | | |
注:表格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自评等次 | A、好 | B、较好 | C、一般 | D、差 |
| | | | |
| 民主评议等次情况 | A、好 | B、较好 | C、一般 | D、差 | 弃权 | 参 加 总人数 | 统计人 |
| | | | | | | |
| 考 核 工 作 组 意 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组长: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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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教育学院处级领导班子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 部门 | | 主要负责人 姓 名 | |
| 序号 | 测 评 项 目 | 评议意见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定期学习、进行廉政教育,研究现状、解决问题 | | | | |
| 2 |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 | | | |
| 3 | 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民主建设有成效 | | | | |
| 4 | 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制落实,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敢抓敢管 | | | | |
| 5 | 对身边工作人员家属及亲友管理严格 | | | | |
| 6 | 没有违纪现象或重大恶性事件 | | | | |
| 7 | 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 | | | |
| 8 | 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成效,群众满意 | | | | |
| 其 他 意 见 | |
| 备 注 | |
| | | | | | | | | |
注:本表格用于单位自评或无记名民主测评。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教育学院处级领导干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
单位: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 现 任 职 务 | | 分 管 工 作 | |
| 序号 | 测 评 项 目 | 评议意见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情况 | | | | |
| 2 |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 | | | |
| 3 |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 | | | | |
| 4 | 坚持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敢抓敢管,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 | | | |
| 5 | 分管范围内没有违纪违规问题 | | | | |
| 6 |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群众满意 | | | | |
| 7 | 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成效,群众满意 | | | | |
| 其 他 意 见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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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用于自我测评或无记名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