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室)、部门:
我校草场门校区自2015年9月1日起实行新的机动车管理办法,至2016年8月31日,将满整一年,须进行一年一度的 “电子注册”。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学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以下同)实行“缴费包年” 注册的车主,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1、本学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以下同)如需继续“缴费包年”注册者,请于2016年9月2日(周五)前到保卫处办理续费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包年”注册手续。
2、本学期需改为“免费限时”注册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周三)前到保卫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以上两类情况,办理时不需再次提供各种资料,直接到保卫处办理即可。
4、一旦确定注册方式,本学年内不得变更。
二、上学年实行“限时免费” 注册的车主,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1、因一年时效将满,上学年期满日所有剩余免费时数将被清零处理。
2、本学年如需继续实行“免费限时”注册者(限名下一辆车主),不需办理任何手续,由保卫处自动续上本年度的免费限时时数。
3、本学年需改为“缴费包年”注册者,请于2016年9月2日(周五)前到保卫处办理变更注册及缴费手续(不需再次提供各种资料)。过期不再办理。
4、上学年内退休、离职以及其他类型的减员人员,将按照人事处提供的信息分别进行相应的注册或退注。
5、一旦确定注册方式,本学年内不得变更。
三、个人名下有两部车的车主,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1、两部车均实行“限时免费”注册者,务必请于2016年8月31日(周三)前,到保卫处办理“免费时间”分配。以教职工为例,两部车辆合计月免费时间为每月300小时,全年3600小时。
2、两部车均实行“缴费包年”者,须在2016年9月2日(周五)前办理缴费手续。
3、两部车中,一辆实行“缴费包年”、另一辆实行“限时免费”者,须在2016年8月31日(周三)前办理手续。“限时免费”的那辆车按规定时间的一半续时,如教职工按每月150小时,全年1800小时续时。
四、编外员工的车辆,由所在管理部门审核人员增减情况,报保卫处统一办理“电子注册”。
五、车牌发生变化、购置新车的车主,请及时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电子注册申请表”(附件下载),并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到保卫处办理“电子注册”。
六、未尽事宜,请与保卫处联系。联系人:李学春,联系电话:83758152。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