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左翔宇发布时间:2016-11-07浏览次数:354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审计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开展审计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对学校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各项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对学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及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审签;对工程竣工结(决)算进行审计;对需要全过程跟踪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学校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科研项目等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进行审签或审

计。

   八、对学校经济合同、法定审签事项进行审签。

   九、对学校所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十、对学校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情况进行监督。

   十一、开展内部审计宣传,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十二、配合纪委、监察部门,对所立案件实施专项审计。 

   十三、承办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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