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弱电间管理办法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12-19浏览次数:243

第一条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所有办公楼、教学楼、宿舍区弱电间网络设备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管理,后勤处负责宿舍弱电间门锁、照明、空调和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条       办公区、教学区和宿舍区弱电间钥匙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宿舍区的宿管人员也配有一套宿舍区弱电间的钥匙,用于弱电间内照明、空调和供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配备弱电间钥匙。

第三条       校外协作单位工作人员如需进入办公区、教学区弱电间进行安装调试网络设备的,应先征得信息化办公室同意,填写相关资料并暂留有效证件,手续办理成功后才能借用弱电间钥匙,进入弱电间操作。

第四条       校外协作单位工作人员如需进入宿舍区弱电间进行设备操作的,应先去信息化办公室办理弱电间钥匙借用流程,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凭相应纸质单去宿舍管理人员处借用钥匙。

第五条       校外协作单位工作人员借用钥匙时需在信息化办公室处填写相应的借用登记手续,并抵押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工作证),钥匙必须当日归还。宿舍管理人员在校外协作单位人员归还钥匙时,要对弱电间卫生进行检查,查看地面有无杂物,灯锁有无关好,待检查合格后可让校外协作单位工作人员离开,若发现问题,应让外单位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和整改。

第六条        外协单位人员应当保持弱电间的整洁,进入弱电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严禁在弱电间内吸烟、喝酒、饮食。

第七条       任何人员在弱电间进行本部门所管设备操作时不得擅自动用其他单位的任何设备,不得随意拖动设备机柜,不得私拉乱接,一经查出,情况属实的,信息化办公室将通报该单位予以处罚,并禁止该单位进入学校弱电间。

第八条       宿舍管理人员如发现弱电间的设备、环境、照明、用电、门锁存在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信息化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将根据具体情况联系后勤处进行处理。

第九条       信息化办公室将定期对弱电间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根据弱电间校外协作单位人员进出登记表,通知相应责任单位人员进行整改,若通知后不做整改的,校方将禁止该单位进入学校所有的弱电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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