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监控中心制度汇编

发布者:王鹏飞发布时间:2019-12-20浏览次数:279

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技术防范工作是维护校园内部安全与稳定,控制各类案件,及时发现突发事件、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技防监控中心是学校整个安防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技防设备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技防设备功能,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中心的管理部门为保卫处,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监控,并配备一名责任人负责对监控中心的管理。保证监控中心24小时正常运转。

二、监控中心操作人员须具备以下素质:(1)政治审查合格,未受过刑事处罚;(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和处置应变能力;(3)熟悉业务、设备性能,上岗前接受业务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三、监控中心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操作流程及工作台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期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值守。

四、监控中心设备必须每天巡检一遍,发现故障要及时修复。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确保图像显示清晰,回放清楚,设备性能良好,各类监控信息的储存期不少于90天。

五、工作人员必须不间断观察监控显示图像,密切注视有无可疑情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对现场查获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即刻交保卫处审查。

六、一旦接到消防烟雾(温控)报警或红外防盗报警,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在5分钟内赶至现场处置,并立即报告保卫部()值班室;处警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案。

七、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卸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改动程序,或者私接私拉外来接线;发生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修。

八、技防监控(报警)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带人、使用与工作无关的光盘、音像、硬盘等。当班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单位泄露安保系统的有关情况及录像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查看录像资料的,需填写《查看监控录像申请表》,经保卫处同意,方可查看。跟案件相关的资料,应立即予以固定拷贝。

十、凡因工作失职导致漏录、漏控、录像资料丢失,或是接警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为确保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双人值守,工作人员凭身份识别系统进入监控中心,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关闭或解除门禁。

二、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具备直接受理、接洽外部协查工作职能,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凡外部人员进入必须有保卫处批准,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遵守监控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在监控中心调阅录像时,必须经保卫处批准,由工作人员调取,并认真填写好相关登记。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将U盘、移动硬盘等外部储存介质直接插在监控中心客户端、服务器中。监控资料的拷取、刻录、保管、登记和销毁等统一由监控中心负责管理,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包括网络传输、存储介质、二次录像等)外借或带出监控中心。

五、监控中心采集的信息、监控范围、巡查方案及有关系统设备、网络配置、软件资料、记录媒体等资料属于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通过抄录、复制和擅自带出等方式外传,更不准向无关人员介绍相关情况,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及防火巡查制度。

二、配合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定期对校区进行防火检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可由微型消防站消防队员担任。

四、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2、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灭火器材设置及其完好情况;

3、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及其相关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6、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及时报告。

六、巡查人员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其主管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督促整改。

调取监控录像制度

安防监控是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进一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师生员工因非自身原因造成财物损失(失窃、被盗),方可申请调取监控录像。

二、凡学校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查看监控录像资料时,应经保卫处领导同意,由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操作。

三、申请调取录像,需报保卫处同意后,由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调取。调取时,除当事人(失主)以外,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否则中止录像的调取。

四、监控录像资料为保密资料,任何人员不得拷贝储存。如遇特殊情况需拷贝储存监控录像资料的,应经保卫处领导同意或批准。

五、在调取录像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录像的调取。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第一章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

第一条为做好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监控中心工作人员须承担监控设备的维护、报修等管理工作, 日常应按监控设备维护标准要求进行监测、维护保养,确保监控系统的运行稳定、可靠、有效。

第二条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当对正常运行设备加以技术防范保护,重点做好各类录制采集设备的防潮、防尘、防腐等维护工作,尽可能使设备运行正常。

第三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要定期(11-2次)对室内监控设备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尘土,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附监视器表面、监控设备机体内,影响设备画面的清晰度和正常运行。经常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

第四条 对容易老化的监控设备部件每月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并联系维修厂家更换、维修。

第五条 针对安防监控系统易吸尘部分,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室外监控设备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清尘、检修。如监视器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屏幕的静电作用,会有许多灰尘被吸附在监视器镜头表面,影响画面的清晰度,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要定期擦拭监视器,校对监视器的颜色及亮度。

第六条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每月定期维护检修一次。重点检查硬盘录像机、交换机散热、风扇等组件是否工作正常,以免造成信息资料间断保存。

第七条监控中心每天需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巡检,做到及时准确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隐患故障的原因,发现有不良性能运行设备存在,工作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故障。

第二章安防监控系统运行执行标准

第八条控制台:各控制器件运行正常,能实行切换定机,扫描式监视等。操作键盘灵活、可靠、卫生清洁。所有电源开关完好。

第九条显示屏:各显示屏上监视器齐全、完好、显像清晰,符合运行要求。各显示器接线清楚,无随意拉接线。监视器检修后安装牢固、可靠。

第十条电源设备:交流稳压电源工作正常、稳定。各输出电路熔断器配置合理,没有不规范行为。电源严格分离,交、直流电源分隔明显,无随意拉接线。双路电源切换可靠、正常。设备接地保护,防护等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 摄像机:各摄像机工作正常、配置数量齐全。带变焦距的摄像机应调节自如、符合性能要求。各摄像机防护罩应齐全(特别是户外型)。各摄像机镜头的光圈调定正确,确保显像清晰,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录像机:所配录像机齐全,性能良好,符合性能要求。各摄像监视点的信号,均能切换到录像机上进行录制(包括切换到备用录像机)。

第十三条安防系统:一键式报警对讲装置能与监控中心正常通话。楼宇、围墙周界入侵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反馈安全防范信息。人车轨迹要准确识别可疑人员、车辆轨迹运行情况。电子门锁闭门器开关灵活,电子密码锁好,键盘无损坏不渗漏,电源连接正常。

第十四条楼宇监控系统:①UPS应急电源输出电压数据,符合设备规定数值;电源容量适中,无过载,熔丝匹配正确。备用电源正常,蓄电池容量充足,能维持规定时间,切换迅速可靠。各识别接地保护符合规定,各接点,可靠、无氧化现象。输入/输出控制器各电接点连接可靠,输入/输出信号正确。各执行设备(电磁阀、风阀、转换器等)动作正确可靠,机械部件清洁、无尘、无氧化,温度、压力、流量传感器,数据信号正确。

第三章安防监控系统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检修过程中,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督促相关维护检修人员做好设备的防潮、防尘、防腐、防雷、防干扰等防护工作。

第十六条不得将监控设备交由非专业人员或非专业企业,随意维护检修。维护检修前监控中心要确保原有储存信息的完整性,维护检修后运行规范标准须和初始设计安装标准相符。

第十七条监控设备、系统运行须24小时运行。如有设备坏损、系统运行中断等情况,相关人员按照报修机制及时上报不得延误,正常情况下须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系统正常工作,维修期间确保临时备用辅助设备、系统的替代运行。

第十八条监控中心主备计算机不得作为监控以外的工作使用,确保设备、系统正常运行和储存信息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规定最终由相关技术部门和监控中心分管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校园突发警情应急处置办法

校园突发警情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生活、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妨碍,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

一、校园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严守组织纪律,按时到岗,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擅自离岗。

二、接报警时,值班员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接警时要避免繁琐,尽量做到简单扼要,搞清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准确登记报案人姓名、性别、单位、住址、联系方式。处警时要做到“三会””三及时”,即会处理一般事件,会控制事态发展,会保护现场;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及时汇报情况。

三、监控中心值班员发现或接到警情后,立即协调各方进行处置。校内出警要确保在5分钟之内组织各点位安保力量到达现场实施救助。重大情况要迅速上报保卫处领导及公安部门,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119120等电话。现场处置服从当班领导和相关公安部门指挥调度,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监控中心值班员发现或接到警情后,应根据警情立即进行处置。通过对讲机或接警话机呼叫各点位安保巡防值班人员,通报监控警情或接警信息,值班安保队长立即带队赶赴事发(案发)现场进行处置,同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监控中心实时监视案发现场掌握警情势态,同时启动人车轨迹跟踪,实时跟踪可疑人员、车辆的动向,各安防点位及时掌握警情势态做好盘查堵截准备,防止涉案人员外逃。

五、值班员在接处警情工作的同时,应迅速、准确地向部门领导汇报,按部门领导指示布置工作。部门领导根据情况上报校领导。

六、在处置案件过程中,如遇妨碍公务等紧急情况,安保人员无法控制局势,应及时向保卫处领导汇报。

七、对于校园求助或救助,安保人员要全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对于需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安保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保卫处协调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八、校园各类警情案件需移交属地派出所的,应请示保卫处领导后处置。

九、警情处置结束后,要将案件调查处理措施和处置结果,按照规范完整的警情卷宗或规范完整的值班台帐记录,详细记录在案以备查考。

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职责

监控中心作为校区消防主控室,是消防管理的核心部位,消防控制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关系到整个校区的消防安全,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悉掌握消防控制设施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对火灾自动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懂得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二、熟悉正在运用的消防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对消防控制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相关登记。

四、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性,发现报警及时查处,若属火警,则按火警应急处理程序操作,若属误报或故障,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五、确认发生火警后,要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及时拨打“119”报警。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六、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七、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工作失职者酿成事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消防管理主体部门(保卫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降低火灾的发生频率,使广大教职员工、学生认识火灾的危害,懂得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提高预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同火灾做斗争的自觉性。

二、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微型消防站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组织人员参观微型消防站、组织人员学习使用消防灭火设施,提高辖区群体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2、微型消防站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微型消防站应针对各岗位的特点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

4、微型消防站应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练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根据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微型消防站成员必须掌握三知、四会、一通,并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灭火和应急疏疏散演练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需熟知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地扑灭单位的初期火灾,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由保卫处和各管理主体职能部门制定,并对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工作的程序、组织、实施做出具体规定。

三、演练制度应结合微型消防站所在校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根据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有针对性的制作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预案,预案应征求相关消防部门的指导。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通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应接受消防部门指导。

6、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返回顶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