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财物管理制度

发布者:荆紫慧发布时间:2019-09-10浏览次数:23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财物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使用和管理中心的财物,现对中心的账物、设备、用品等作如下规定:
  1、中心所有设备与仪器均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所有设备均需建立账卡,账卡物必须一致;
3、申请购买实验室必需用品,需经中心领导同意方可购买;
4、中心购买的物品与报销的金额由负责财物的同志做好流水账;
5、实验室所需的物品与办公用品必须向中心提出申请,由负责财物管理的同志登记后限量领取;
6、中心所有设备与财物不得挪作私用;
7、对中心所有财物必须节约、爱护,及时维护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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